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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不自行拆除房屋就强制拆除?可不是那么容易
李某是河南省郑州市人,其在当地某地建有养殖场,养殖场的规模整体不大。据李某所说,其养殖场于2021年建成,在建设之后便开始经营。2025年2月,其收到了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该决定书中明确要求自己在一个星期内自行拆除,若不自行拆除,相关部门将会强制拆除。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李某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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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村委会可以直接分配土地补偿款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搬迁费,以及奖励补助费,若征收的是经营性用房,还需要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费等。 其中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外,其余的补偿需要全部直接发放给被征收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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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注意了,这些拆迁协议可以撤销
房屋被征收以后,征收方与被征收人需要就具体的补偿事宜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签订一式两份的补偿安置协议,即将双方协商好的所有事项都白纸黑字地明确在书面协议里。一般情况下,补偿安置协议在签订之后,无论是哪一方都需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履行自己的义务。 比如征收方需要在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被征收人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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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要注意这些!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前置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程序,一般情况下,只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了,接下来就是征收方落实征收补偿款的环节了。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环节往往会出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问题。因此在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签约细节,因为协议一旦只要签上被征收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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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几个重要程序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虽然并没有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那样复杂的程序,但也不是一项简单的活动。由于征收涉及的范围较广,且旧城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其他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时,往往会涉及众多老百姓,所以也需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来推进征收工作,也需要将所有的征收程序都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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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多次破坏土地 并作出补偿决定?复议机关:撤销
征收农村土地不同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用地有着较为复杂的征收程序,不仅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然而实践过程中,征收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在绝大多数被征收人的眼里都是不符合征收原则,无法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的,所以在此种情况下,会有部分被征收人为了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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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一户多宅被征收按违建处理,没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所谓的一户一宅就是,一户人家只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不管你的户口本上有几个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七个人),只要在一个户口本上都算一户,就都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超过两处以上就算是一户多宅。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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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在没有人的情况下,将文件直接贴在门上算是履行
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在推进征收工作时,征收方必须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标准(征收补偿原则)来进行,实现征收目的。 对于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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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中的几大猫腻,你注意到了吗?
众所周知,征收程序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像城中村改造、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个别因公共利益需要开展的征收一般都会涉及巨大的利益,因此在征地拆迁中,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或者是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往往会采取各种办法来推进征收工作,一旦征收方在项目比较着急的情况下,采取一些手段强制推进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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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房屋被违法强拆后,房屋的损失如何确定?
虽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管是什么征收项目,不管征收主体是谁,其都不可以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在未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目前可以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也就只有法院。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之前,需要先向有关部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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