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几个重要程序
2025-10-09 15: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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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虽然并没有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那样复杂的程序,但也不是一项简单的活动。由于征收涉及的范围较广,且旧城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其他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时,往往会涉及众多老百姓,所以也需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来推进征收工作,也需要将所有的征收程序都要落实到位。

  如果刚开征收程序就落实不到位,自然在补偿安置阶段也就有可能会出现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时,在及时了解与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是对征收程序如何规定的,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在590号令的基础上又作出了哪些详细的征收规定,这都是广大被征收人需要知道的,只有了解了基本的征收程序,那么在征收过程中才有可能及时发现征收方是否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征收程序是否有落实到位,有没有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那么,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时,需要重点了解哪些征收程序呢?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简单地为大家来浅析一下。

  1、征收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或计划,是否符合590号令第八条中规定的情形

  相关部门作出征收决定,就意味着征收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但是在作出征收决定可不是那么简单地的,首先征收项目必须要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中规定的情形,也就是征收项目必须是因公共利益需要。若征收项目符合590号令第八条规定中的情形,实施单位需要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

  根据《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实施单位需要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的材料包括拟征收房屋范围(规划红线图)、符合公共利益具体情形的说明、征收补偿资金及安置房落实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除此以外,建设项目还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还应当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

  所以,在遇到房屋征收之后,被征收人可以先初步判断一下,征收项目是否是因公共利益,或者说是相关的征收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划和计划,对于不知道如何审查的,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确定征收项目是否符合这些要求,若是征收项目不符合相关的规划等,那么此次征收从原则上来说则是不合法的。

  2、确定征收范围,不得扩建、改建等

  在征收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提出房屋征收范围,报区政府审查确定后,予以公布,也就是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告知广大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包括是什么街道等等都要明确。

  另外,根据《上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这里需要额外提醒大家,有的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之后,往往会开始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加盖,或者是新盖,要么就是改变房屋用途,但这很明显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使被征收人加盖、新建成了,那么征收方在认定房屋面积时,也不会将确定征收范围之后新出现的房屋面积纳入在补偿范围中,甚至还有可能会以违法建筑名义,强制拆除。因此,广大被征收人千万不要为了增加补偿而违反法律法规盖房,否则就有可能得不偿失。

  3、旧城区改建要征求老百姓意愿

  旧城区改造与旧城改造其实是差不多的,相关部门在确定征收范围后,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如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百姓都愿意实施改建,那么相关部门才可以启动旧城区改造。如果只有少数老百姓同意旧城区改造,那么旧城区改造活动从原则上来说就实现不了。

  所以,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相关部门有没有落实征求老百姓意见这一程序,如果没有,那么征收程序则不合法。

  4、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开展调查

  一般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相关部门需要马上开展房屋现状调查的工作,需要以实地的方式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然后确定房屋面积,这也是法定程序之一。如果被征收人没有见到有相关工作人员来家里了解房屋的情况,或者说是,相关部门仅以几张图片就认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那么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5、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布

  在完成调查之后,相关部门需要根据调查的情况,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般情况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要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2.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3.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标准;4.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5.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6.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7.补助和奖励标准;8.签约期限以及其他事项。

  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之后,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告知广大被征收人。实践过程中,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征收方有没有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如果没有发布补偿安置方案,那被征收人则无法第一时间知道补偿标准,此时被征收人若想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就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就是,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征地拆迁中发现征收程序不合法,征收细节不到位,征收程序颠倒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建议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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