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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城中村改造,对被征收房屋怎么补偿?补偿标
城中村改造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的一项具有公益性质的大型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改善部分居住环境差,设施设备不完善,交通不方便区域内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换句话来说就是,城中村改造不同于其他普通的征地拆迁项目,且也没有特别针对城中村改造的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都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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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场地权属不清,申请公开相关的材料,相关部门却置之不理?
耕地权属(农用地权属)、林地权属、草场权属不清楚的情况时有发生。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当事人自己种的好端端的耕地,或者是承包的林地、草场几十年来都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有的却在突然之间就发生了变化,比如说突然有一天耕地被人占了,且还被种了农作物,要么就是自己承包的草场上,突然出现了大量的羊群等等。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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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土地征收中,征收方应当要主动公开这几份文
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经常有老百姓反映说自己什么文件也没有看见,也不知道补偿标准是多少,只是被一味地要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甚至还被威胁尽快搬迁,交出土地。从法律层面来说,若被征收人没有看见任何的征收文件,就被要求搬迁,显然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已然对被征收人的权益利益了影响。 事实上,在征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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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文件都没有,就以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上楼,申
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无论是因公共利益需要组织征地,还是以公益性质为目的搬迁活动中,都需要尽可能的保障老百姓在此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等等,比如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被征收人搬迁的目的是什么,安置地点又是哪里,以及相关的政策依据等。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极个别的搬迁活动中,却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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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如何审查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合法?
无论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都会涉及众多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法律上明确规定,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签订一式两份的书面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书面的补偿安置协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约束双方,或促使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众所周知,只要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那么该协议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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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合法房屋被违法拆除后,应当要怎么赔偿?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征地拆迁中,任何人、任何单位,无论是因什么征收项目,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即使有个别被征收人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推进征收工作,不得采取断水、断电、阻断通行道路、强制拆除等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违法行为,完成具体的征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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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等方式时都怎么补偿?
农村房屋因公共利益被征收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地方公布的补偿安置办法,征收方需要提供产权置换、货币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这三种补偿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则可以结合自己家的情况,从这三种补偿方式中,随意选择一种符合自己家情况的补偿方式,让征收方予以安置补偿。当然了,有的地方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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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2026年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对这三个
征地拆迁涉及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在确定征收范围后,广大被征收人就需要及时了解具体的征收程序。在国有土地征收中,征收程序有没有落实到位,会对被征收人的利益有较大的影响,如果广大被征收人对征收程序不了解,那么也就无法及时发现征收方的征收行为是否合法,征收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作为被征收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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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镇政府强行施工,拉扯致被征收人受伤,起诉却被驳回?二审法院
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上明确规定,在推进征收工作时,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即不得对被征收房屋实施断水、断电,不得阻断通过道路等。 不过,虽然法律上有禁止各种非法逼迁行为,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为了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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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注意了,征收中的这一份文件,被征收人一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需要就具体的补偿数额,补偿方式、补偿对象,安置房面积、搬迁补偿费标准、拆迁奖励费、过渡期限、支付期限、用于产权置换房屋的地点、朝向、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过渡费的标准、违约责任等等事项签订书面的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征收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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