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遇上了逼迁要怎么办?
2026-10-10 16: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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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有的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常常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比如说将被征收人住的好端端的房屋以未办理规划手续,审批手续等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是将房屋以有裂缝,比较老旧为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要么就是依据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直接强制拆除房屋,当然了有的征收方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还会进行一系列的逼迁,比如征收方断水、断电,阻断交通道路,甚至是堵锁眼等,逼迫被征收人搬迁或者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断水、断电、堵断交通道路等等行为是征收方惯用的手段,其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促进拆迁作。但是毋庸置疑,断水、断电,阻断交通道路,都会对被征收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如果遇到征收方以断水、断电、阻断通行道路迫使自己搬迁时,应当要怎么办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简单为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凯诺律师想要明确告诉大家的是,在未征收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直接采取断水、断电、阻断通行道路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从该条规定中来看,断水、断电就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无论征收方在什么情况下实施这样的行为,都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在遇到断水、断电等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万不可与征收方发生肢体冲突,也不可直接用言语攻击,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一旦这样做,那么就有可能会被反咬一口,被公安局以各种理由拘留。那么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有以下几点

  1、报警

  如果征收方因被征收人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便对其开始断水、断电,甚至口头上威胁等,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先报警,并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让警察对断水、断电的行为进行调查。当然了,被征收人在报警之后也不能等着,可以再拨打水电公司的电话,进行询问,并对通话进行录音,如果水电公司均否认是自己断的,而是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断的水电,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先去找相关部门再次询问,并进行录音,这些录音以后均有可能成为打官司的重要证据。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许多被征收人觉得报警没有用,可能就会直接放弃报警,觉得即使报了警,警察可能也不会站在自己这边,或者说是不会出警,但对于被征收人而言,这种行为可能也会间接地影响自己维权。事实上,我们报警的真正目的是为以后维权做准备,虽然警察可能会出现不出警,或出警不作为的情况,但也建议被征收人去报警,不要直接放弃,若警察有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我们便可以针对这种行为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要法院判决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违法,那么也会对我们日后维权很有利,甚至征收方与被征收人之间也可能会借此机会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如果遇到了断水、断电,那么被征收人在报警之后,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电线被剪断的现场照片,录像,以及与水电公司通话时的录音,另外,还要收集征收方下发的一些征收文件,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预公告等等之类的文件,当然了,为了防止突如其来的强拆,被征收人在断水、断电时,也要保存好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屋完好无损进的整体结构的照片、录像等等,一旦房屋被征收方突然强拆,那么通过这些照片或录像,也能确定房屋价值。

  不过,实践过程中,有的征收方在遇到断水、断电时,往往不知道收集这些证据材料,甚至还认为,这些根本就没有啥用,所以,宁愿与征收方长期冷战。但其实,只要被征收人拒绝搬迁,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双方私下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是十分小的,除非征收项目真的特别的着急,征收方为了赶工期,那么才有可能会使得征收方妥协。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概率在实际的征收中是非常小的,当下的征收项目,想必大家也都有所了解,减少了很多,政府经济压力也特别的大,因此,想要征收方妥协,主动提高补偿是十分困难的。所以,还是要建议大家提早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为以后诉讼做准备。

  3、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收集证据材料后,建议马上针对相关部门的断水、断电行为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事实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是解决征收补偿问题两种对被征收人有利的方法,尤其是行政诉讼,这也是被征收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但是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两种救济方式,都有法定的期限,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申请或起诉的,一般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只有60天,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也只有6个月,如果过了两个救济期限,那么,将会对被征收获取合法利益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在遇到断水、断电时,一定不要不一味地等待,也不要一味地与征收方打冷战。

  当然了,这两个救济期限一般是从被征收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若房屋被强拆半年后自己才得知,那么这个起诉期限,就不能再从强拆之日起计算,需从当事人知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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