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安置决定是征地拆迁中较为常见的一份文件,该文件主要针对的是未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详细点来说就是,被征收人认为补偿不合理,认为补偿标准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时,那么,就一定会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此时,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为了能尽快实现征收目的,就会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对被征收人作出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征收补偿决定,以此文件来威胁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或者是搬迁。
众所周知,补偿安置决定是一份对被征收人极具危害性的文件,被征收人如果收到该文件,那说明征收程序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的法律对抗阶段,也意味着被征收人的利益随时会遭到威胁。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的征收方在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后,往往不会等到法律救济期限届满,便 会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被强制拆除后,那么,被征收人就等于是失去了唯一的谈判筹码,甚至是唯一的居住住处。
所以,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后的核心就在于要严守法律定时效、精准选择救济路径以及固定有效的证据材料。具体来说就是要重视以下三点维权策略:
一、严守两大“生死”时效
法律对维权期限有着严格的规定,一旦错过,那么被征收人将丧失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权利。所以,当事人在收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后,一定要注意最主要的两种法律救济期限。1、行政复议。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后,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先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一般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自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计算。2、行政诉讼。针对补偿安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自收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以上两种救济期限和方式,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还是那句话,一旦错过这两种救济期限,那么,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不过,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对于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期限,可就不是六个月了,一般就只有15天左右。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针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那么则需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在这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就等于是丧失了诉讼的权利。
凯诺律师想要在这里告诉大家的是,不管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是有严格的法律期限的,并不是永久的,如果被征收人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补偿安置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征收方将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旦房屋被法院允许强制拆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更难以得到保障了。因此,在征收方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一定要先通过法律途径来阻断征收方申请强制执行的道路。
二、核实维权路径的选择
针对征地拆迁纠纷提起诉讼可不是那么简单地的,首先需要进行分析,之后才能进行诉讼。比如如果已经收到了补偿安置决定,那么要先提起撤销补偿安置决定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该补偿决定存在违法性,不合理性等,例如该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补偿内容确实违反了相关的征收补偿原则,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补偿决定依据的是已经过期的评估报告作出的等,那么,法院则会依法予以撤销。只要法院撤销补偿决定,那征收方就需要重新作出,或者是被征收人在撤销补偿决定的基础上,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争取就补偿事宜协商的机会。
其次就是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即使法院已经撤销了补偿决定,但极个别的征收方也仍然会对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要是被强制拆除,那么就需要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主张赔偿(当然了,也有的征收方会在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后,就直接依据该文件强制拆除当事人的房屋)。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下拆除的,只要拆除程序不合法,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马上就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等到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后,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提起行政赔偿。主张行政赔偿时,虽然可以一并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中一并提起,但这并不利于被征收人,所以,律师建议,可以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也就是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和行政赔偿分开进行,不要一块弄。
三、固定证据材料
案件结果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证据的完整性,所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是维权最主要的工作之一。一般情况下,在遇到征地拆迁纠纷时,被征收人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有以下几类:一是、书面文件,包括征收方下达的补偿决定原件、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土地征收预公告等等。二是、房屋状况,被征收人要对房屋内外结构、装修、附属物进行全方位录像、拍照,必要时进行公证,以防突发强拆导致证据灭失,若房屋已经强制拆除,那则需要收集强拆时的现场照片、录像等材料。三是、沟通记录,包括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沟通进的录音、微信记录、会议记录等,特别是对方承诺但未写入协议的内容。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跟大家说的是,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在此过程中收到了征收方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那么一定要重视起来,千万不要对该文件置之不理,更不要与征收方打持久战,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可以先就收到补偿安置决定的问题,咨询专业律师,对于有必要的,可再根据情况,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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