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因修建公路、扶贫安居工程、水利工程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必须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搬迁补助费、拆迁奖励费等等。
其中,如果征收范围内没有农村村民住宅的话,土地补偿费是这些补偿之中最为关键的一项补偿,这也是农民最在乎的补偿之一,如果征收范围内既有土地,又有村民住宅,那自然,土地补偿费和农村村民住宅费则会是被征地农民最为关心的两项补偿。
那么,在土地征收中,征收方能给予被征收人多少土地补偿费和农村村民住宅费呢?下面凯诺律师可以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简单地跟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土地征收中的各项补偿费并不是由征收方说了算的,更不是被征收人能想要多少征收方就会给多少的。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般是由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之后,组织有关部门来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被征收的,通常情况下也是由征收方先实地了解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用途、房屋面积、房屋权属等等,之后再由评估机构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最终的房屋价值,当然了,有的地方也会在相关的政策文件中直接明确,具体怎么补偿,被征收人能拿到多少补偿,都需要结合地方发布的相关文件来确定。
而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从《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来看,则是由相关部门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也就是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广大被征收人可以在遇到征收之后,通过网络查询一下当地公开的当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便可以得知土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
比如在《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州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类区域:578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3120元/亩,安置补助费34680元/亩;二类区域:44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7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6400元/亩;三类区域:39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5840元/亩,安置补助费23760元/亩。
不过,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可不是那么随意的,因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及国家利益,所以《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也就是说,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必须要结合土地的用途、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种植条件等各种因素,在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后,需要结合地方的经济发展等情况,需要每三年重新调整一次,或者是重新公布一次。
在确定征收范围后,如果相关部门已经公布了新版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那么则需要按照新版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来发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如果土地补偿费仍然按旧版的标准发布,原则上对被征收人就不公平。不过,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会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委会。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有权将这两部分补偿费全部留在村里,或者是村民小组范围内。从原则上来说,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这两项补偿款后,需要将土地补偿费中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其只能留百分之十左右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发展,而安置补助费则需要全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村里或村民小组一分钱都不能截留。
这在地方发布的相关规定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咸丰县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第六条就规定了,将安置补助费全额补偿给被征地农民;将土地补偿费的90%补偿给被征地农民、10%补偿给所在村集体。因此,土地补偿费被村里或村民小组全部留下,那原则上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土地征收中,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土地补偿费被村里或村民小组截留、征收方肆意压低征收补偿等情形,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针对相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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